西藏备案审核规则(藏) |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 2.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3.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4.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且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并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http://beian.miit.gov.cn,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 5.备案提交管局后,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2.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3.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4.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且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并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http://beian.miit.gov.cn,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 5.备案提交管局后,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