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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备案审核规则(晋)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2.书面材料签字,需正楷签字。

3.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4.详细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5.核验照片必须有拍照日期,不接受无日期的照片。

6.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7.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8.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且持有者与主办者名称一致。

9.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10.备案接入时,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11.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12.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与实际通讯地址必须为山西省地址。

2书面材料签字,需正楷签字。

3.详细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4.核验照片必须有拍照日期,不接受无日期的照片。

5.上传附件全部为原件彩色。

6.身份证仅限正反两面二代身份证。

7.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8.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9.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且持有者与主办者名称一致。

10.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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