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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备案审核规则(渝)

企业备案审核规则:

1.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相符,需显示拍照时间(10天内)。

2.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3.域名有效期须大于三个月以上。

4.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打开并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beian.miit.gov.cn)。

5.需要另外提供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6.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7.需域名证书。

8.网站负责人非法人,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9.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10.在办理备案接入时,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等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11.身份证有效期需至少大于3个月。

12.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


个人备案审核规则:

1.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相符,需显示拍照时间(10天内)。

2.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3.域名有效期须大于三个月以上。

4.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打开并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beian.miit.gov.cn)。

5.需要另外提供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6需提供域名证书。

7.主体下若有到期的域名,必须注销备案。

8.个人备案,户籍须为重庆市。

9.个人备案,网站名称必须按照网站实际内容进行填写且备注网站内容。服务内容勾选博客/个人空间。

10.非个人性质后缀域名,不允许备案(如.org、.edu等)。

11.身份证有效期需至少大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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