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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业务常见问题


Q:为什么要网站备案或核验信息?
A:网站接入是属于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真实的信息是法律的要求。


Q:已经备案的域名因网站停用、网站主机更换机房会被注销备案号吗?

A:工信部会定期进行核查,如发现网站已停用或网站所在服务器IP已与备案接入商不符,将会取消备案收回备案号。


Q:网站备案需要多久?

A:您好,根据各省通信管理局的官方公布时间是在收到备案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根据各省管局不同,这个时间或有不同,在20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有可能。多数情况下用不到20个工作日就会有结果。。备案下来后管局会发短信到您手机或邮箱的,里面包含备案密码,请妥善保管!

Q:一台服务器可以备案多少个网站?

A:1台云服务器免费备案数为3-5个,1台服务服务器租用或托管免费备案数为5-10个,1台虚拟主机免费备案数为1个,备案数额不可重复使用,即停用网站取消接入或注销备案后则该备案数额将随之减少。如需新增备案数额,请重新购买相应产品。备案所对应服务器购买期限需至少3个月。


Q:已经有备案号,如果需要在此备案号中增加网站、增加域名或新增接入需要如何处理?

A:网站备案信息变更(包括新增网站、域名、新增接入),同时提供备案核验的全部资料由通信管理局审核。


Q:是否可以先提供备案,然后再购买产品?

A:不可以,因为网站备案需由接入服务商来提交,否则中网科技无权进行审核和提交备案。需用户购买产品后,由中网科技提供备案服务。


Q:备案期间网站可以访问吗?

A:网站需要在取得备案号后才能正常访问。即遵循“先备案后接入”原则。


Q:我可以选择备案审核的省份吗?

A:网站备案审核的管辖范围,是根据网站主办者所在地来确定管辖归属的。如江苏省用户由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用户不能选择由某一省通信管理局来进行审核备案。


Q:中网可以为产品不在中网的网站提供备案吗?

A:不能,只有由中网科技提供接入的网站,中网才可以提供备案服务。


Q:网站备案成功之后为什么备案号会被注销?

A:网站备案号被注销原因有多种。如:网站内容涉嫌非法、网站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网站主办者信息不真实、在工信部或通管局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无法联系到网站负责人或发现网站负责人虚假、因接入服务商取消网络接入而成为空壳网站等。所以请网站负责人保持通话正常、提供备案信息准确、发生变更时候及时更新,以免因此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Q:备案资料是否接受传真件?

A:备案真实性核验资料必须为原件,不接受传真件。


Q:备案照片是否可以接受PS的照片?

A:所提供的备案照片不能是PS的,必须是统一标准的真实拍照。


Q:备案号已经存在,但是需要重新备案,需要怎么处理?

A:如该域名已经存在备案号,重新备案的话,需要将现有备案号注销掉之后,才能重新提交备案。

注销备案号方式:1)如现有备案号为中网接入并办理的。可联系中网科技进行注销操作。

2:)如现有备案号不是中网接入,需联系核发备案号的通信管理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申请注销。


Q:在中网科技备案成功后是否可以将网站转移到别的公司继续使用?

A:网站转移注册商是用户的自由,但是一旦转移到其他公司,则备案接入服务商便不是中网,届时中网会取消接入,随时会被工信部注销备案号。所以备案成功后若要转出中网,请新接入商及时接入,以免因备案号被注销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Q:在哪里可以查询网站是否备案?

A:您可以登录https://beian.miit.gov.cn   网站,在ICP备案信息查询---输入域名或主办者等信息后点击搜索查下即可。


Q:个人和公司网站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A:

1)个人网站不能以公司名义备案;公司网站不能以个人名义备案

2)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在办理备案时需先办理前置审批,在备案过程中需出具相关审核合格文件。

3)个人网站网站名称一般不允许带有地域名称。如苏州、江苏等

4)企业网站办理备案时候,网站名称不能以中国、中华等全国性概念字样。


Q:一个主体可以备案多少个域名和网站?

A:同一主体可拥有多个网站,同一网站也可以由多个域名。在各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过程中,因为各省管局的审核标准或有不同,所以具体审核是否通过根据各省通信管理局标准为准。


Q:备案提交后什么情况下会被退回?

A:备案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均有可能被退回。

真实:网站主办者及所开办网站为事实存在,而非虚构;网站实际内容与报备时填写内容一致;

准确:所提交备案信息,需按备案要求准确填写,包括格式、内容等。

完整:需按备案要求,将所列项目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不允许简写或缩写。


Q:用户网站备案接入商的填写规范是?
A:  1、中网滁州双线机房的IP的网站备案接入商填写:安徽易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中网江苏各机房的IP的网站备案接入商填写:中网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Q:填写备案信息时,提示有信息冲突,怎么办?
A:此情况出现的原因为:您所填写的信息与系统中现存的信息重复。解决方法:
(1)请检查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是否正确;
(2)如填写错误,请更改;
(3)如填写无误,请联系您所属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相应处理,并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Q: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A:(1)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看被拒绝的理由;
(2)联系接入商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3)修改后的备案信息会直接转到相应的省管局进行再次审核。
注:拒绝后,用户请勿为相同网站再次备案(因系统具有冲突检测功能,若再次提交,再次提交信息也将因系统提示信息重复等冲突检测问题而无法成功提交)。


Q:什么是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A: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Q: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办理哪些手续?  
A: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向信息产业部或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Q: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A: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Q:我的网站只有独立的IP地址,没有域名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A:需要。无论您的网站是通过域名方式访问或是通过IP地址的方式访问都要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域名项填写IP地址。


Q:我的网站以前办理过备案手续,并且获得了备案号,还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A:如果网站是在其他接入商处办理的备案,接入我公司时需办理网站备案接入商转入。


Q:办理网站备案手续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纳费用吗?
A:免费办理。


Q: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A: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Q: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Q:已办理备案手续但未在网站的主页上标明编号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罚款。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Q:如果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同时在网上名单中公布。


Q:如果网站未办理备案手续,接入服务单位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网站和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将受理什么样的处罚?  
A:对未办理的备案的网站,通信管理局将要求限期整改/关闭网站;对接入服务提供的单位,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Q:进行备案短信核验时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A:如无法收到验证码请按以下方法处理:

1、更换其他手机号码。

2、在短信发出后的24小时内,在备案短信核验页面点击【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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